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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師梁鎮宗涉非禮女模特兒判囚8周 准保釋候上訴 (16:35)

曾與多名藝人合作的攝影師前年12月涉嫌在其柴灣攝影工作室拍攝期間,非禮女模特兒背部,又扯下她的裙子令她走光,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罪成,今(11日)在東區法院被判8周。裁判官表示,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沒顯示真誠的悔意,批評他利用事主的脆弱及信任來侵犯她,判監是唯一的合適選擇。

本案被告梁鎮宗(現年39歲)報稱攝影師,被控於2022年12月16至17日期間,在香港柴灣永泰道60號工業城1期13樓14室Gary Studio猥褻侵犯另一人X。

X在審訊時作供稱,自己為兼職模特兒,風格較性感。案發前約一個月,被告私訊表示有意合作,X得知被告過往曾拿獎和與不少名人合作,遂答應拍攝,不涉及金錢。當晚8時許X到達攝影室,被告要求換上攝影室提供的另一件窄身西裝外套,內穿隱形胸罩,下身穿打底褲,用意是「扮真空」。

被告拍了幾張相片後稱隱形胸罩「畫面上唔好睇」,令X改用乳貼代替,不過被告又以難修圖為由,着X撕走乳貼,遭X拒絕,但X一度將乳貼位置稍為移開。其後X換上另一套吊帶長裙,被告要求X真空上陣,當她調整背後的結以防裙子鬆脫時,被告突然行近,用力將裙子扯了一下,令裙子跌至X肚部而走光。X同時留意到前方數碼相機沒有鏡頭蓋,擔心自己遭偷拍,最終X便借故離開。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雖然被告在案發時沒觸及事主的敏感部位,但不代表案件性質不嚴重,事主因相信被告是攝影師而脫去胸罩而面向相機,事主的心理報告顯示,事主因事件怪罪自己,擔心遭人偷拍;最終判處被告囚8周,但准他以一萬元保釋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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