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工人兩年前在油麻地搭棚時疑因安全繩斷裂,從6樓失足墮斃。勞工處票控僱主沒採取足夠預防措施,僱主受審後上月被裁定3罪俱成,判罰9萬元。裁判官劉淑嫻批准被告分90期付款,每月須付1千元,換言之罰款期達7年半。勞工處今(9日)回覆查詢指,律政司已就刑期提出覆核申請;由於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勞工處及律政司不適宜就個別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事主陳兆豐(48歲)於2022年5月7日在吳松街墮樓不治,他的僱主、被告許佢成(62歲)上月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沒有確保在工作地方提供及/或維修安全進出口」、「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及「沒有確保工人配戴適當的安全頭盔」3罪成立。
被告親自求情稱現時只做散工,對過高罰款「無能為力」,每月僅能應付1千元罰款,否則寧願判監。劉官聽取求情後表示,明白被告經營的棚廠於案發後結業,其生活費不多,批准分期繳付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