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9年8.31灣仔衝突案暴動罪的「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一度被裁定表證不成立,去年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陳虹秀不認罪受審,今(9日)於區域法院處理辯方案情。陳虹秀不自辯作供,有5名社福界人士擔任品格證人,為陳寫信。案件暫定於明年3月11日裁決。
被告陳虹秀(案發45歲)否認一項暴動罪,她被指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辯方庭上表示,陳虹秀不自辯作供,不傳召事實證人,但呈上5名品格證人撰寫的信件。他們分別為前香港基督教服務處行政總裁孫勵生、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張志偉、前香港學生輔助會行政總裁關健城、從事災區服務的前無國界社工服務總監曹秋雯,以及資深輔導員容曾莘薇。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3日結案陳辭,暫定明年3月11日頒下裁決。與陳虹秀同案的3名被告賴姵岐、鍾嘉能和龔梓舜早前承認暴動罪,等待陳的案件審結後判刑。法官今指示控方通知3人的法律團隊,商討明年4月排期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