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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黎智英否認游說陳梓華違法 (18:55)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5日)踏入第103日審訊。黎智英就著《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夕的事情作供時指,當時覺得《國安法》的生效不代表「迎來終結」,形容自己想法「太樂觀」。另外,「從犯證人」陳梓華早前供稱曾於2020年6月向黎表達擔憂,最終被黎說服「繼續做」,哪怕是違法的事。黎否認曾向陳說過這番話,自言「一直告訴別人不要違法」,「我為何會叫他自殺?」

根據辯方展示的資料,2020年6月28日、《國安法》實施前夕,時任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向黎智英發WhatsApp信息稱:「消息至今仍然是沒有追訴(溯)期!」當時黎回覆說:「就是(算)我是特別個案我也不理了。這是頂天立地的時候,其他不重要了。」張劍虹再說:「上帝會保守老闆你的。每天都為你祈禱。」

辯方問到,黎在信息所指的「個案」是什麼?黎稱該個案並非法庭案件,而是指當時在政治上非常敏感的自己,自言可能隨時被捕。法官李運騰關注,黎是否在信息中表示,就算他是《國安法》「特別個案」,他也「不理了」?黎同意。

翌日,黎智英續在WhatsApp跟張劍虹談及時局。張向黎發送一篇標題為〈葉國謙稱金盆洗手不被追究 陳智思警告市民勿越紅線〉的報道;黎回覆說「但願如此,但手(金)盤洗手不再抗爭無可能,煮到嚟就食......」就上述信息,黎智英稱當時覺得《國安法》實施不代表「the end(迎來終結)」,現在覺得自己當時「太樂觀了」。

至於同年6月30日的事情,辯方展示的WhatsApp信息顯示,黎當日跟旗下公司員工Lucia討論在Twitter(前稱X)開設直播節目一事。黎供稱,開設節目可能是助手Mark Simon或「徒弟」李兆富的建議;黎又提到自己當晚約9時許入睡,翌日醒來後《國安法》已通過,「那天我就熟習(got acquianted)了它」。審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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