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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保險職員處理的士車保索賄廿多萬 遭廉署起訴 (17:00)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保險公司時任職員,控告他涉嫌向一名經紀公司董事索賄,為對方客戶逾600輛新的士購買汽車保險,涉及保費逾2400萬,惟該董事未答應被告的要求。39歲被告黃嘉榮因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他目前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黃案發時為時任中銀集團保險的經紀代理拓展部團隊主管,該部門就銷售汽車保險等保險產品聯絡保險經紀公司,包括涉事的萬和保險財富管理有限公司,而萬和保險負責安排客戶向中銀集團保險購買新的士的汽車保險,事成後收取保費5%的佣金。

2022年中,萬和保險的一位客戶計劃為逾600架新的士投保,隨後萬和保險一董事向中銀集團保險提出,把每輛的士保費由每年4.55萬元調低至4萬元,或提升佣金至7.5%。被告隨後於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間向該名萬和保險董事索賄,金額為投保協議的年度保費總額的1%至3%,以協助萬和保險就上述投保協議獲批,遭該董事拒絕。

廉署指,若有關貪污勾當如被告計劃,逾600架新的士以年度保費40000元投保,上涉投保協議涉及年度保費共逾2,400萬元,涉案賄款可達逾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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