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汽車公司東主涉4年前虛報僱員薪酬,詐騙銀行批出「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逾380萬元,他早前在審訊時承認一項欺詐罪成,今(2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38月。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一直沒有向銀行歸還本金,如非被揭發,犯案行為會一直持續,認為被告面臨刑罰屬笞咎由自取。
被告馮錦輝(44歲)為龍運汽車大中華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欺詐罪名。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2020年8月以龍運汽車擔保人的身份,向渣打銀行提交一份「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申請表,附上兩份結算書,渣打審核後批出380.6萬元貸款。
另外,被告提交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強積金付款結算書,顯示龍運汽車2020年7月間為10名僱員強制金供款,包括月薪9.1萬元的員工李樂恒,並呈上相關支票,確認提交資料屬實。
根據宏利記錄,其中8名龍運汽車員工已經離職,宏利其後終止強積金供款帳戶。龍運汽車實際上未承擔強積金成本,卻在貸款申請利用虛假供款紀錄,以提高貸款額度,涉嫌製造虛假薪金紀錄。此外,李樂恒供稱曾在龍運汽車擔任汽車散工,月薪約2至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