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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暴動案重審 法律系女生申終院上訴許可 (16:56)

2019年8月31日港島區衝突,法律系女生經審訊後裁定暴動及藏武罪脫。律政司申請案件呈述上訴,上訴庭裁定得直,下令撤銷暴動罪的無罪裁決,發還原審法官處理。女生一方其後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上訴庭拒批。案件今(28日)在區院提訊時,辯方表示擬申請終院上訴許可,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7月22日再訊,並提醒控辯雙方若終院期間有決定,要在14日內去信告知法庭。

被告湯嘉欣被控暴動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原審法官李俊文2021年8月裁定被告兩罪不成立。律政司就兩罪申請案件呈述上訴,上訴庭早前批准就暴動罪上訴,但駁回藏武罪上訴。被告一方早前申請終院上訴證明書,上訴庭今年10月駁回。

辯方今表示已申請終院上訴許可,但終院現時尚未排期聆訊,希望押後較長時間。控方則指,上訴庭的判決要求區域法院從速處理本案,望法庭押後不多於3個月。

法官表示,上訴庭判決似乎無就區院如何處理本案給予進一步指示,辯方確認,並透露此為上訴理據之一。法官稱現階段宜先待本案的上訴結果,再看看終院的決定會否及如何影響本案,擬將案押後5個月。為遷就控方檔期,法官最終將案押後至7月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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