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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顧問公司東主涉助投資移民申請者虛報投資額 廉署加控十罪 (13:28)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移民顧問公司前東主,控告他涉嫌協助一名客戶向入境事務處虛報已在香港投資1000萬港元,串謀詐騙入境處批准其投資移居申請。廉署再揭發被告涉及多項相類勾當,昨日(27日)加控該移民顧問公司前東主10項串謀詐騙罪名。四名投資移居申請人及該移民顧問公司一名職員同被控。

50歲被告談智鳴為盈富顧問(大中華)有限公司前唯一董事兼股東,今年6月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廉署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後,昨日加控談智鳴10項相類罪行。談智鳴早前已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名,該案件押後至2025年2月1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另外,涉案四名年齡介乎44歲至51歲的投資移居申請人,包括李菊、魏新文、盧俊楷及曹洪光,以及38歲盈富顧問一名移民顧問蘇大杰則各被控一項或兩項串謀詐騙罪名。6人均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將於明日(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指,談智鳴於案發時為盈富顧問唯一董事兼股東,該公司提供移民顧問服務,蘇大杰為該公司移民顧問。盈富顧問當時受多名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人委聘。其中八項新增控罪指於2016年4月至2024年7月期間,談智鳴涉嫌與八名申請人,包括四名同案被告李菊、魏新文、盧俊楷及曹洪光,串謀詐騙入境處,導致入境處批准他們移居香港,以及他們其後延長逗留香港期限的申請。涉案人士涉嫌提交虛假申請,使該八名申請人看來符合該計劃的投資規定,及虛假地表示該等申請人曾分別投資1000萬港元於本港一間上市公司發行的債券,並一直是有關投資的絕對實益擁有人。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等申請人並沒有足夠資金以符合相關投資規定。

另外兩項新增控罪指,談智鳴與其公司職員蘇大杰涉嫌以相類手法,串謀另外兩名申請人詐騙入境處,導致入境處批准兩人移居香港,以及他們其後延長逗留香港期限的申請。

港府於2003年推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人須在提出申請前兩年擁有不少於市值1000萬港元的淨資產,以及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其申請後六個月內,在指定投資資產類別持續投資不少於1000萬港元,方獲准在香港居留兩年。申請人在連續通常居於香港或符合持續投資要求達七年後,可分別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或無條件在香港逗留。計劃禁止申請人借入款項以持有指定金融資產。為符合持續投資要求,申請人亦不得將相關金融資產的權益轉讓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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