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時任警員涉嫌隱瞞自己向6間財務公司借貸逾50萬元,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貸款逾5.7萬元,違反《盜竊罪條例》,今日(27日)被廉署落案控告一項欺詐罪名,並獲准保釋,本周五(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47歲被告馬偉昌,於2019年7月向儲蓄互助社申請一筆私人貸款,並在申請書內聲稱自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任何貸款。該儲蓄互助社為其社員提供借貸服務。
廉署稱,早前接獲警方轉介的貪污投訴而調查,發現被告向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分別從6間財務機構取得合共逾50萬元貸款,並須每月還款逾2.4萬元。控罪指,被告涉嫌向儲蓄互助社訛稱申請書的內容和資料完整及正確,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一筆逾5.7萬元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