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審計報告》審查民航處對小型無人機操作的規管,報告指,民航處覆核申請人資料後,會簽發相關註冊證書和註冊標籤,申請人須把可見貼 有註冊標籤的相關小型無人機照片上載至SUA一站通,經核實後便成功完成註冊。不過,審計署發現截至6月30日,有6997架被列為「核實中」,當中1257架等候逾24個月,建議民航處繼續密切監察相關處理情况,採取措施確保個案獲妥為跟進。
根據《小型無人機令》,小型無人機分為三類,即甲一類小型無人機(重量不超過250克)、甲二類小型無人機(重量在250克以上但不超過7公斤) 及乙類小 型無人機( 重量在7公斤以上但不超過25公斤)。小型無人機操作亦分為兩類,即標準操作,即符合民航處所訂的適用操作規定的甲一及甲二類小型無人機操作,及進階操作,例如乙類小型無人機操作。
《審計報告》發現,截至6月30日,有8個獲批准的小型無人機訓練機構及有1個小型無人機訓練機構已獲民航處原則上批准。審計署抽查在2022年6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間,6個獲批准的小型無人機訓練機構所提交的6宗首次申請及4宗續期申請,發現導師及實習評核員的經驗和資歷未經核實,有6宗申請,涉及4個獲批准的小型無人機訓練機構雖已提交導師及實習評核員的履歷,但文件並沒載有任何證明文件,例如曾修讀課程的證書及過往工作經驗的工作證明信,亦並沒文件證據顯示民航處在給予相關訓練機構批准前,曾向該些機構作出跟進。
民航處解釋,核實導師及實習評核員所申報的資歷和工作經驗的責任,在於導師及實習評核員的僱主。民航處會在有懷疑時要求獲批准的訓練機構提供進一步證明。審計署建議,民航處提醒人員須謹慎查核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包括有關報告程序和事故處理的指引文件。
《審計報告》亦指出,截至今年6月30日,在SUA一站通數據庫內有16972架為甲二類註冊小型無人機,即重量超過250克但不超過7公斤。審計署發現,甲二類小型無人機首5個最常見型號的6030架註冊小型無人機中,有22架被記錄為不超過250克,介乎168至250克;有3架被記錄為逾7公斤。另發現有130架的序號在SUA一站通內有重複記錄。民航處表示,審計署發現的異常數據只佔整體審查數據的一小部分,又稱已實施多項保障措施,包括系統管制及人手檢查,在切實可行範圍內防止輸入異常數據。
報告發現,發現截至年6月30日,SUA一站通數據庫中,有30架有效註冊小型無人機由22個已刪除帳戶持有。民航處解釋,30架無人機中,有19架屬模擬或測試記項,並已註銷註冊;餘下11架無人機由8個已刪除帳戶持有。該處稱,會採取適當措施更正SUA一站通的記錄,又指由於小型無人機的註冊具法律地位,在刪除帳戶時自動註銷註冊或不恰當,認為更適當的做法是提醒已刪除帳戶的持有人在適用情况下註銷其小型無人機的註冊。
審計署建議,民航處應調查和更正任何在SUA一站通辨識到的異常數據,探討優化SUA一站通辨識異常數據的系統管制措施的可行性,並優化SUA一站通,讓系統在帳戶持有人申請刪除帳戶時發出提示,提醒其在適用的情況下註銷小型無人機的註冊。
民航處截至今年6月30日在處理涉嫌違反《小型無人機令》的38宗個案,當中13宗涉及旅客,認為民航處應加強對《小型無人機令》的認識,另亦繼續致力促進本港更廣泛使用小型無人機。民航處回覆稱,整體上同意審計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