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案本月19日判刑,罪成45人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法庭文件顯示,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和余慧明昨(26日)提出定罪和刑期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未顯示聆訊排期。 上訴人為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和余慧明。鄒家成早前判囚7年9個月,黃碧雲和楊雪盈均囚6年半,余慧明囚6年9個月。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港區國安法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