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地來港的已婚銀行男職員外出飲酒後,由同為內地人的前女下屬送返寓所,男子涉藉詞邀請對方欣賞名畫,在家中四度企圖強姦前女下屬。該男子否認4項企圖強姦罪早前在高院受審,由4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今午(26日)退庭商議,近7個小時後裁定被告4罪俱不成立,被告當庭釋放,有旁聽女士聞判痛哭。
被告張進国(56歲)被指2021年6月19日,在牛頭角啟德1號的住所,4次企圖強姦內地女子X。案件組成的陪審團審理。
控方案情指,於2019年,X被派往香港一間銀行工作並認識作為上司的被告,翌年轉職,被告和X份屬朋友。於2021年6月18日晚上,被告約X在銅鑼灣見面及介紹男友人讓X認識。翌日凌晨,X擔心被告醉倒,於是送被告搭的士回家。
被告下車時聲稱要有一幅珍貴的畫讓X看,邀請X到其住所。被告在家中推X落牀,再壓在X身上,他脫掉衣服,親吻和觸摸X身體,然後脫去X衣服。X為了拖延時間,着被告佩戴避孕套並反抗,被告4次嘗試將陽具插進X的私處,但X不斷掙扎未能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