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持雙程證的男學生本周一在高等法院旁聽口岸爆炸品的案件時涉嫌拍照,被人發現後報警處理。該名男學生被控一項「禁止在法庭內攝影等」罪。案件今日(2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17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被告期間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李明铭(20歲、報稱學生)在庭上以普通話應訊。他被控於2024年11月18日,在高等法院5樓7號庭內拍攝或企圖拍攝任何照片,或為供發表之用而在法庭內繪畫或企圖繪畫該法庭之法官,或在該法庭所進行的刑事或民事法律程序中的陪審員、證人,或任何一方的肖像或素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