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工大學被圍封,多人試圖「突圍」而出,遭控暴動罪。其中一宗涉14人案件,當中兩名註冊護士及一名學生否認參與暴動,經審訊均被裁罪成。案件今(22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謝沈智慧指出本案是理大暴動的一環,理大暴動不論是暴力程度、對社會的破壞及對公共開支的影響均為最嚴重的個案,經考慮後判處3人入獄6年。
3名罪成被告為朱健君(現年27歲,下同)、許銘晉(24歲)及馬健朗(27歲)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在理工大學與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內容,指朱健君及馬健朗均畢業於中大護理學碩士,並成為註冊護士,馬另擁有社工系的學士資歷,二人因本案而失去工作,馬更同時失去從事護士及社工的前途。辯方認為本案沒有證據顯示3人有領導或號召的角色,他們只是參與其中,充當鼓勵的角色。
謝官續指,辯方以4男1女循科學館道逃出理大的案例作求情,該案中各人被判囚15至19個月不等。惟謝官直斥辯方的說法「站不住腳,更有誤導法庭之嫌」,因為案例不涉及理大內暴動,但本案3人被裁定參與11月17日的理大內暴動,加上案例中的被告逃出理大後便遁入科學館,打算更衣後再逃跑,但是本案3人在理大外與示威者主群集結在一起,組成傘陣與警方對峙,故本案與案例不能相提並論。
謝官表示,本案暴動是早有預謀,亦是理大暴動的一環,理大暴動不論是暴力程度、對社會的破壞及對公共開支的影響均為最嚴重的個案。3名被告的家庭背景不是求情因素,個人前途受影響也是咎由自取,3人在罪成後才表達悔意,屬於口惠而實不至。謝官經考慮後沒有給予任何減刑,判處3人入獄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