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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於「走塑」法例正式實施後揭兩宗個案未改善 已發書面警告 (15:49)

首階段「走塑」法例於今年4月22日開始實施,適應期上月21日結束,至今已經一個月。環境保護署表示,社會整體已大致合規,業界亦已逐漸適應新法例的要求,過去1個月接獲43宗涉及酒店及食肆的相關投訴,已就所有投訴個案作出調查,絕大部分已作出更正;當中兩宗個案在進一步巡查時仍未有具體改善行動,環保署已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否則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環保署又表示,過去一個月派員巡查適應期內約160間仍未合規的源頭銷售店鋪,發現有關店舖均已符合新例要求。署方發言人說,適應期過後,業界積極配合新法例停止售賣或提供受管制的即棄塑膠產品,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有關產品的習慣亦有所改變,例如外賣「走餐具」的市民比法例實施前明顯增加,證明新法例已取得一定成效。

發言人亦重申,最終目標是推動社會認同和建立「走塑」文化,指出要移風易俗改變人的生活習慣並不容易,單靠政府推動不會成事,必需要整體社會的支持,才可以成功,呼籲所有認同相關目標的人、團體和機構合力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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