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現有人假扮水電工聲稱可提供服務,惟在收取訂金後失聯,涉款港幣3.2萬元。警方經調查後拘捕2男,涉「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警方元朗警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陳翎表示,警方於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接獲7名事主報案,指稱有犯罪團伙在不同社交平台多次假扮水電工,騙徒會前往事主家中佯裝檢查並發出虛假報價單。騙徒收取訂金後會以不同藉口拖延維修,如安排另一工人接手工程,甚至以公司周轉問題為由,向事主借錢,最終失去聯絡。
警方經深入調查後,前日(18日)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2男,分別32歲及33歲,相信是案中主腦及協助收取騙款的帳戶持有人。其中一人已被落案起訴,今在屯門法院提堂。
警方呼籲,市民在社交媒體購買服務前,可了解公司背景,如有否持牌、是否信譽良好,亦經警方「防騙試伏器」應用程式,檢查電話及帳戶號碼是否有可疑。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一經定罪可被判監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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