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菲律賓籍男子涉多次性侵同父異母弟弟,包括強迫對方性交和肛交,又要求他吸食冰毒。被告早前承認未經同意下肛交,以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共16罪,案件今(15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判刑時列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被告就愛滋病檢測呈陽性等,決定以監禁18年為量刑起點,同時因應被告指證同案不認罪被告減刑46.5%,判處被告監禁9年8個月。
被告A.J.B.D(32歲)早前承認8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侵犯行為、5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1項非禮及2項未經同意下肛交罪,案件今日判刑。
庭上提到,被告的心理報告顯示他為同性戀者,會隨意跟別人發生性行為,但無戀童癖;被告對案中行為感到後悔,望事主家人原諒。事主X的創傷報告則提及,X在事發後「profoundly traumatized(深受創傷)」,感到無力、羞恥和內疚,甚至產生自殺傾向,性發展亦受影響,報告建議X繼續接受心理治療。
法官郭啟安判刑時列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被告身為事主繼兄,在跟事主同住下破壞誠信;被告的愛滋病測試呈陽性,惟犯案時無用安全套;被告曾拍攝犯案過程;案件對事主造成創傷等。郭官最終決定以監禁18年為量刑起點。
另外,A.J.B.D早前擔任控方證人,指證同案不認罪被告,即被指跟X肛交的37歲男子熊思昊,最終熊獲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郭官指,雖然熊獲裁定罪名不成立,但不能忽略被告的努力,認為他可獲得46.5%刑期扣減,加上考慮到整體量刑原則,終判處被告監禁9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