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公布,由下周三(20日)起,以深圳灣口岸及珠海市拱北口岸為試點,讓經常往來港澳地區者可免出示證件通行,以掃描臉部代替掃描證件,試點措施適用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的港澳居民。
公告指,合資格使用者包括年滿14周歲以上,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多次有效逗留、探親、商務、人才、其他類赴港澳簽注的內地居民,以及持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包括非中國籍)的港澳居民,並需同意邊檢機關採集面相、指紋等信息,可選擇使用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無需出示實體出入境證件。而持有因公出入境證件的內地居民暫不可用免出示證件通道。
不過,當局提醒,內地居民入境港澳地區時需憑證接受查驗,港澳居民進入內地時需憑證辦理停居留、出行等事宜,呼籲所有往來內地和港澳地區的人員仍應隨身攜帶有效出入境證件。
出入境管理局認為,試點以「刷臉」代替「刷證」的免出示證件通道通關,屬現行邊檢快捷通關查驗方式的技術創新升級,有助於簡化旅客通關查驗,改善旅客通行體驗,亦對便利內地與港澳地區之間人員往來,促進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