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區某小學的時任男教師去年一月在深水埗站偷拍裙底被捕,警方再在其手提電話內發現逾280段裙底片段,包括4名他任教的女學生。男教師早前承認20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法官今(11日)在荃灣法院(借代區院)斥被告為人師表,無專心一意善用自己的身分春風化雨,使校方蒙羞,家長覺得所託非人,學生感到不尊重和動搖他們對學校及教師的信任,判被告入獄20個月。
暫委法官韋漢熙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葉基偉(46歲)已婚育有兩子,他於台灣取得資訊科技學位後回港半工讀,成功考取教育文憑。被告對受害人深感歉意,相信定罪會使他失去教席,被告的前同事、牧師和妻子都為他撰寫求情信,妻子表示已原諒被告。法官續指,精神科醫生稱被告性慾倒錯,屬強迫症的一種,犯案動機傾向為減低焦慮多於尋求快感,他服藥後病情有改善,重犯機會極微。
法官引述被告在求情信中指,成功偷拍裙底為他帶來快感和喜悅感,「使我不斷沉溺下去」。法官指被告起初喜歡觀看偷拍錄像,後來自己動手,他有偷窺的表現,惟不是孌童。法官亦指被告在一年內在不同地點針對不同女性偷拍,其中包括4名可辨識身分的女童,斥他獲校方和家長信任和尊重,卻違反誠信。法官判被告共入獄20個月,認罪是唯一減刑理由,並建議他在獄中接受心理,精神或其他專科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