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東京街西3號庫務大樓一外牆兩度遭刑毁,警調查後拘捕一人。昨早(8日)9時許及下午5時許,警方接報,指上址分別發現一個約30厘米乘10厘米及一個約10厘米乘10厘米的塗鴉。警員其後圍封現場調查。
警員經翻查附近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相信為同一人犯案。深水埗分區特遣隊人員其後於昨午6時許拘捕一名28歲本地女子,涉嫌刑事毁壞。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人員跟進。據悉,被捕人有精神病紀錄。
警方重申,「刑事毁壞」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