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7日油麻地吳松街發生工業意外,48歲男工陳兆豐搭棚時疑因安全繩斷裂,從6樓失足墮下身亡。其僱主涉沒採取足夠措施防止他人墮下,遭勞工處票控3罪,他經審訊後今(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3罪成立。裁判官批評被告「整個過程沒有監督」,被告求情稱現當散工糊口,對過高罰款「無能為力」。裁判官終判罰9萬元,應被告要求下令分90期付款,即每月付1000元罰款。
被告許佢成(62歲)從事搭棚36年,2000年起獨資經營華昌棚廠。他被票控「沒有確保在工作地方提供及/或維修安全進出口」、「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及「沒有確保工人配戴適當的安全頭盔」罪。
裁判官劉淑嫻指出,被告的公司當日負責維修排水管的工程,擁有搭棚牌照大工的事主從涉案單位窗口爬出外牆失足墮下,多處受傷死亡,他只配戴爬山用的安全繩,尾繩沒扣上繫穩物,也沒戴安全帽。被告自辯爭議該單位不屬於地盤,自己又曾要求工人戴安全帽,但他們屢勸不改,無計可施。被告形容事主最注重安全,他承認監管不足,對事主離世感到難過。
劉官引述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的證供指,現場沒有安全告示、防墮設施及救生繩;而專家指事主所穿的半身安全帶是爬山用,不適宜工作使用,而且事主不知何故除下尾繩。劉官批評被告作供不合理,,他「睇位」後返回貨車等候工人完成工程,斥他辯稱「在貨車監督」是強詞奪理。事主可能在晾衫架、污水渠或窗眉站不穩而不幸墮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