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董會改組後正值過渡階段,距法定的34人校董會尚欠5席,有待選舉產生。中大校董會今公布,明年1月20日至22日將舉行教務人員及非教務人員代表的選舉,暫定1月24日或之前公布結果,而選民可在11月15日至28日的提名期推舉候選人。中大要求所有參選人必須守法,不曾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因刑事案件被定罪或起訴。
中大校董會今(8日)向全體職員發電郵,公布「大學校董會全職僱員成員選舉網頁」及選舉日程。根據選舉日程,校董會將於下月20日公布獲接受的提名名單,待候選人決定不會退選後,下月30日將公告最終參選的候選人名單。其後,候選人可於明年1月2日至15日舉辦競選活動,投票日定於1月20日至22日。
中大校董會表示,每名選民只可以提名人或和議人的身份支持1名候選人,而每名候選人須得到1名提名人及30名和議人支持;而所有獲提名人士,需待負責單位、選舉管理委員會及選舉委員會再作核實及評核後,才能確定參選資格。
中大另上載「校友、僱員及學生之大學校董會成員選舉規則」,列明所有類別的獲提名人需具備「良好的社會地位(good social standing)」,包括但不限於守法、不曾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因刑事案件被定罪或起訴,或受到任何政府機構的制裁。選舉規則亦列明,參選職員及學生必須沒有大學紀律處分,並願意支持校董會工作,例如擁護大學使命和願景,並具服務中大社群的良好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