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男售貨員涉年半內6度跟13歲女童發生性行為,東窗事發後更掐女童頸項,恐嚇稱「你唔好出庭作證,如果唔係我斬死你」,該男售貨員早前承認非法性交及妨礙司法等10項控罪,被判監7個月。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指答辯人曾跟事主進行不安全性行為,使她蒙受懷孕及健康風險,應以此作加刑因素;惟裁判官今(8日)認為當前判刑足以反映答辯人刑責,決定維持原判。
答辯人何峻徽承認6項非法性交罪,各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及普通襲擊罪,被判監7個月,案件今(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召開刑期覆核聆訊。
裁判官劉綺雲表示,她早前判刑時,已考慮到答辯人跟事主發生非安全性行為,加上案發時事主跟答辯人份屬情侶,同意跟答辯人發生關係,亦無證據顯示事主承受創傷,故此法庭早前就非法性交罪的判刑足以收阻嚇作用。就著其餘控罪,劉官稱,患過度活躍症的被告犯案手法拙劣,認為他或受該病影響犯案,故現有判刑合適。
根據案情,答辯人透過網上遊戲結識案發時13歲的事主X,兩人曾交往一段日子。X告訴母親曾跟答辯人發生性行為後,事件交由警方調查。在錄影會面中,X透露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跟答辯人發生約70至80次性行為,並向警方講述其中6次事發經過。
答辯人遭起訴後,於2024年2月4日凌晨以手機信息聯絡X,要求她別在本案作供。兩日後,答辯人再在旺角T.O.P.商場掌摑X,並藉「叉頸」警告她不要作證,又將X推倒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