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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梧桐寨村樹木擊斃六旬村代表 地政總署稱事發後才收到承辦商勘察報告 (13:40)

大埔梧桐寨村前年有枯樹塌下部分樹木,擊斃自行鋸樹的村代表丘玉生。本身有樹藝師和監督資格的承辦商職員作供稱,涉事樹木是實木、無腐爛,不會自然倒下,而該棵樹底部被鋸斷,凌空架在另一樹杈,可能壓斷另一棵樹,非正規做法。代表承辦商的大律師陳辭指事主出於好意鋸樹,但行為高危及需要專業資格,該樹沒短期倒塌風險,毋須即時移除,事件屬於意外。

事主丘玉生(終年64歲)於2022年10月28日遭樹木擊中倒地,其頭部嚴重受傷致死。地政總署承辦商東方綠化有限公司(東方綠化)為利害關係方。

地政總署高級地政主任譚偉棠供稱,針對2022年8月及10月收到涉事樹木共三次投訴,東方綠化曾呈交三份勘察報告予署方,但全部都逾時在10月28日提交,超過合約所訂的3個工作天。譚表示有追問東方綠化回應,對方指每年8至9月都是修樹高峰期,加上疫情導致遲交報告。

譚續指,署方對承辦商定期做表現評核報告,會影響日後招標;新罰款機制去年實施,情况有改善。譚又說,移除樹木要有相關資格,一般市民不得自行處理,漁護署或會執法。

事主胞兄庭上提出承辦商指一早交報告予地署,質疑署方在出事後「推哂畀承辦商」,譚否認稱事發後才收到三份報告。

東方綠化項目經理何家健作供指,他兼任分判商龍山樹木及環境建設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他稱收到投訴限於14日內處理,在一個月內繳交報告,他不同意合約指定勘察及交報告在各3個工作天內完成。何解釋疫情及投訴累積以致遲交報告,又指當年處理個案比合約所指的超出近一倍。

研訊證人作供完畢,預料明天(7日)由死因裁判官總結證供及或引導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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