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明年1月將推出「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為令房屋署成功收回單位的實名舉報人士,提供3000元現金獎賞。房屋署長羅淑佩今日(6日)接受港台訪問,並引述數據稱,署方將去年首階段8.8萬戶申報個案與土地註冊處配對後,在報稱沒有在本港擁有住宅物業的住戶中,約0.5%被揭部分戶主或家庭成員擁有物業,但同時段內收到的舉報個案中,發現有住戶擁有住宅物業的成功率約有1.5%,認為舉報為署方帶來更好線索,提升打擊濫用公屋的效率。
另外,房委會下月會討論收緊富戶政策,羅淑佩指富戶不一定屬濫用公屋,若要求現有4萬多戶富戶遷離公屋單位,私人市場能否即時配合,指檢視富戶政策焦點應在富戶多繳的租金金額水平。
政府有意分三期重建彩虹邨,料整個重建計劃需時約15年,該邨「打卡勝地」的七色外牆丹鳳樓將首批清拆。羅淑佩指,若重建過程中不清拆彩虹牆,將無法增加單位,但表示明白市民熱愛打卡位,將與建築師團隊認真思考如何讓「彩虹」重現於新彩虹邨。她又形容重建是「一個好好的契機」,讓運輸署透過重新規劃彩虹交匯處,以紓緩擠塞。
對於商戶安排,羅淑佩表示,將建議房委會容許彩虹邨的商戶選擇在新彩虹邨,或搬到用作安置的新美東邨繼續經營,以保留現有彩虹邨的情懷。至於第二、三期重建,羅淑佩指仍處初步構思階段,並解釋由於將來新建的公屋達到40至50層高,必須做好地基勘探及樁柱佈局,在技術上需待居民遷出後實地了解,不能夠單看60多年前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