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今報道,律師會近期陸續通知因涉「612人道支援基金」遭投訴的律師的調查結果,並發出指責書或遺憾信,而未見轉介律師紀律審裁團。律師會今證實,已完成所有16宗投訴調查,並已向被投訴律師發出不同的警告信件或結案信件,包括指責書、遺憾信、良好執業勸喻信。換言之,涉事律師只收到書面警告懲處,不會轉交可撤銷執業資格的律師紀律審裁團處理。
律師會會長湯文龍表示,律師會在向涉事律師的信中指出,相關律師接受未經《社團條例》註冊的612基金款項,危及或損害律師正直品格,及律師專業的名譽。
湯文龍重申,作為香港律師的監管團體,律師會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他表示,該會有既定且行之有效的機制處理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