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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導師認詐騙家長賺6000元差價 還押候判 (17:05)

一名私人大提琴導師陪同學生家長購買大提琴期間,涉嫌隱瞞真實折扣和價錢,從中賺取差價詐騙逾6000元,早前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涉案導師今(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發現女友與專業人士出軌,才欲犯案謀利,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家長信任被告,並批評被告卻違反誠信,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何嘉洋(30歲)報稱私人大提琴導師。辯方求情稱被告是樂團樂手,他出生於小康之家,不過後來家道中落;案發前被告與相愛10年的女友計劃結婚,惟對方出軌並指與第三者的前程更好,被告受到刺激才詐騙學生家長,冀藉此賺錢,望法庭考慮涉款不多而輕判。鄭官指出,被告身為老師教小朋友奏大提琴,以及協助學生及其家人買琴,「人哋信你先買呢個大提琴」,被告行為屬於違反誠信。

案情指,於2023年7月至8月期間,被告建議一名學生家長替兒子購買新的大提琴在音樂考試中使用,他表示可以在俊文樂器貿易有限公司(俊文樂器)取得折扣優惠。被告陪同該名家長前往俊文樂器購買大提琴,他訛稱大提琴折後售價為24,300元,並代付款項。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俊文樂器只以18,000元將售出大提琴予被告。被告從沒向該名家長透露購買大提琴的實際金額,以及其後再轉售賺取差價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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