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疑因比他小二十歲的女友外遇,2021年7月在大埔劏房斬殺三母女和縱火一案,今(4日)在高院續審。辯方證人、被告女兒供稱,被告認識涉案女事主後,銀行戶口常有不尋常交易紀錄,被告其後更要求她搬出與已過世母親共同擁有的單位,打算與女友遷入。她曾勸説「個女人」是想騙財,不要再與對方接觸。辯方展示被告其中一個銀行戶口的交易紀錄,顯示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間,被告提取逾42萬元。
控方已舉證完畢,被告姚委祥(案發時62歲)選擇不作供,辯方傳召被告女兒姚鳳雲作供。姚稱其父母共同擁有一個大埔居屋單位,母親2019年1月因病去世,只剩她與被告居住,被告「望落唔開心,每日返到嚟都覺得悶」。姚指被告有至少3個銀行戶口,積蓄約百萬元,被告與她、胞弟及3名孫子的關係良好,至2020年6月搬走。
姚稱此前她曾聽到被告與他人通話,語氣與平日不同,內容有關打麻將。她問被告「係咪識咗其他人?」又指「喺嗰度識都唔會係好人」。翌月她見到被告時問「係咪同個女人一齊住?」,被告發怒説不要理他。直至10月姚留意到被告其中一個戶口有10萬元提款,被告稱「攞咗嚟結婚做禮金,同個女人結婚」。
姚憶述被告2020年12月一度回家暫住幾天,稱與「個女人」不合,又説借了很多錢給對方,不知能否追回。姚勸説「個女人係呃你錢」,惟被告後來又搬走,稱「個女人有300萬喺內地,唔需要呃錢」,但因疫情未能將錢轉到香港。姚提到被告2021年初曾怪責她遲到和不收拾物品,而分別用衣架和掃把打她,此後她甚少聯絡被告。事發前3至4個月,二人在母親的骨灰上位儀式再見,被告著她搬走,稱要與該女子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