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前日開始,一連三日在區內展開打擊「酒後駕駛」及相關違例駕駛事項行動,總共拘捕5名本地男司機,並向8名本地男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前日(1日)警員巡邏時在鯉魚門道近崇信街附近發現兩輛私家車搖擺不定,於是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後,兩名分別46歲姓吳及55歲姓王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警員昨(2日)在偉發道截查一輛形迹可疑的電單車,經初步調查後,59歲姓吳本地男司機涉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被捕。
至今日(3日)凌晨,警員在黃大仙太子道東截查一輛形迹可疑車輛,經初步調查後,39歲姓楊本地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其後,警員巡經彩虹道附近時,拘捕41歲姓潘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乃嚴重罪行,兩項罪行一經定罪,各可處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酒後駕駛、超速及危險駕駛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和停牌。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保障市民安全,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