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於10月14日至17日在全港多區展開代號「促進行動」、「滙力行動」和「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並聯同警方執行「冠軍行動」和「風沙行動」,共拘捕17名懷疑非法勞工及一名逾期逗留人士。
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搜查29個目標地點,包括地盤、裝修中單位、住宅大廈及餐廳,共拘捕3男14女懷疑非法勞工,年齡介乎27至52歲。當中兩名女子持俗稱「行街紙」的不允許僱傭工作擔保書。另外「冠軍行動」中,執法人員於旺角區搜查了21個目標地點,一名25歲女子涉逾期逗留被捕。
入境處重申,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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