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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護士受欺凌後報復 逼兩中學生夾傷腳趾 認恐嚇囚20個月 (16:32)

報稱患對立反抗症的25歲男護士,疑在籃球隊遭兩名中學生欺凌,遂迫他們用鐵夾夾自己的腳趾,再用力扯走,並表明若兩人拒從便會被「搞」及被斬手腳。兩事主其後照辦,導致腳趾流血,最終報警揭發事件。涉案男護士今(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被判監20個月。暫委法官鍾明新斥被告利用年輕事主不懂求助的弱點犯案,斥其行為可恥、卑劣、歹毒、殘忍。

案情稱,前年11月12日,被告張鍵威(25歲,報稱護士)透過Instagram詢問當時15歲、就讀中四的事主X「你打波有無串人」,X起初拒絕回答,惟被告稱若X拒答,翌日便會到X的學校門口等他,並表明「你準備俾人搞」等。被告同時說,若X願「夾自己的腳」便原諒他所做的事,最終X答應被告的要求。

同日,X跟被告視像通話,其間按被告指示用鐵夾夾著自己的8隻腳趾,及用繩將該些鐵夾串起,然後一次過用力將鐵夾扯走。被告的要求令X腳趾多處擦傷及流血,X因而希望停止,惟被告稱若X停止,便會到住所找X,X遂繼續傷害自己。至同日晚上,X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報案。

至於另一事主Z,案情提到,前年11月27日,被告透過Instagram詢問當時13歲、就讀中二的Z有否欠人錢,Z承認欠同班同學金錢,被告遂稱Z需要受罰,並表明若Z拒從指示,便會到學校或住所找Z,還會斬Z的手腳。

由於被告能說出Z就讀學校的名稱,使Z感到非常害怕,Z遂在跟被告視像通話其間,按指示用鐵夾夾著自己的8隻腳趾,然後一次過扯走。Z數度重複有關行為後,腳趾開始脫皮和流血,但被告不許停止,Z遂繼續自我傷害。在同月28、29及30日,Z亦有按指示夾腳趾,其間一度流血不止達10分鐘。至11月30日晚上,Z感到痛楚難忍,遂向父親披露事件及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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