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特首林鄭月娥的前特首辦現設於金鐘太古廣場,其前特首辦今(7日)回覆查詢,指辦公室租約將於明年中屆滿;並已於今年6月初主動書面通知行政署早作籌謀,避免前特首辦運作受到影響,並引述政府在林鄭月娥離任前曾向她致函提及,政府可把目前位處太古廣場一期的前特首辦,搬遷或重置到其他適合前特首工作的建築物,包括政府物業。
行政署上周五(4日)回覆查詢稱,該辦公室的租約至明年5月中,政府正按既定政策和程序處理,有關安排會適時公布。林鄭月娥前特首辦指,後續工作由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故不宜評論;而林鄭月娥已向政府表示,會全面配合有關工作。
前特首林鄭月娥前年卸任後,在金鐘太古廣場租用辦公室。翻查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文件,林鄭前特首辦2023至24年度經常開支的修訂預算約917萬元,較前一年度約695萬元增近三分之一。對於有議員關注年租過高,林鄭月娥前特首辦指,特區政府一直按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為所有前任特首提供辦公室和行政支援,以協助他們在離任後,為港進行推廣和禮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