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今年9月接報,指於屯門區內被偷去剛從銀行提取的現金,至昨日一屯門商場内拘捕3名持旅行證件來港的人士,涉嫌與多區內共7宗扒竊案件有關,合共盜取約27萬元。
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胡諾軒表示,今年9月接獲報案,事主於區內提取10萬元現金後不久,發現背囊被打開,袋內的現金被偷去。警方作出針對性部署,昨日下午在屯門一廣場內發現兩男一女疑犯,其年齡介乎39歲至47歲,他們尾隨一名剛剛完成提款事主,形跡可疑。警方見時機成熟,上前拘捕3人。3名被捕人持旅行證件來港,據悉來自印尼,在9月或之前已來港,約逗留一個月。3人現正被警方通宵扣查,案件交由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
胡諾軒表示,除上述兩宗在屯門區案件外,警方發現3人亦與5宗分別發生於上水、旺角、將軍澳、北角及元朗的扒竊案有關,7案涉及失物約值港幣27萬元,相信行動成功瓦解咗一個扒手團伙。胡諾軒稱,團伙有預謀犯案,多在銀行或者櫃員機等可提取現金的地方徘徊,尋找剛剛提款並持大量現金的事主,趁人多擠迫及受害人不備,打開其背囊或手袋盜取財物。據了解,有成員負責分散事主注意力再下手,案中不涉及使用𠝹刀等利器。
警方呼籲市民,在人多擠迫時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考慮將手袋或背囊放在胸前;在提取大量現金時,盡可能與親友陪同,並應時刻保持警覺,留意身邊有無可疑人士徘迴。警方重申,任何人如果觸犯「盜竊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因一時貪心,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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