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立場新聞的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鍾昨判囚21個月,患腎病的林獲釋。保安局長鄧炳強今(28日)出席消防及救護青年團大匯操後會見記者時表示,法庭判詞講得很清楚,立場新聞非真正傳播媒體,黑暴時主要從事抺黑政府的工具,用假消息煽動市民對政府的憎恨。他又指傳媒機構需要保障國家安全,只有建基於現實的報道才能得到新聞自由的保障,並強調唯有「想打擦邊球的人」,才會擔憂承擔罪名。
行政長官李家超亦在到訪沙田見記者後回應判決,他指相信今次清楚道出對新聞自由的保障,只要是做專業的新聞工作,香港的新聞自由會獲得充份保障。他並表示立場案中曾有人利用傳媒發布文章,煽動市民以不合法途徑修改依法製定的制度,被告人「根本唔係做緊新聞工作」,而是將新聞平台作為工具使用。李並指,希望能夠通過更多清晰的判決標准,令法律中的原則與定義變得更加清楚,強調本次判詞共有490多段,如果新聞工作者細心研讀,會更加覺得這是在保障新聞工作。
鄧炳強稱,判決結束後很多新聞團體,如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香港資深傳媒人員聯誼會都發出聲明,表示支持法庭裁決,指裁決彰顯法庭公義、彰顯法治,亦將這個事實呈現出來給大家看到。鄧又指留意到有一些團體,包括香港記者協會,其主要執委由外媒和所謂獨立媒體的人組成;以及一些反華組織和反華人士,這些反華組織包括國際特赦組織,這個組織曾經捏造香港政府扣押了一個維吾爾族維權人士;反華政客包括彭定康,他曾誣衊《基本法》第23條是針對傳媒。
鄧又強調,在香港法律下,傳媒機構唯有保障國家安全,並建基於事實報道新聞時,才會得到言論及新聞自由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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