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巿大學內地博士生於校內向一名陌生女子淋潑混有自己精液的液體,早前承認非禮罪,昨(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罰款5000元。關注街頭性暴力事件的Instagram專頁「向私密部位潑灑不明液體關注組」回覆本報查詢時指,該專頁開設半年以來,已收到逾170項投稿,可見相關事件的嚴重性。關注組質疑本案判刑缺乏阻嚇作用,並反映法庭忽視事件嚴重程度,對此感到失望。
被告來常偉(26歲)居於深圳市,早前承認於今年6月6日,在城市大學李達三葉耀珍學術樓2號電梯非禮女子X,昨在區域法院被判罰款5000元。
「向私密部位潑灑不明液體關注組」批評,本案判刑向公眾傳遞「街頭性騷擾只是小事,罰錢就可以了事」此錯誤訊息,冀司法程序保障受害人,並正視性暴力事件。關注組亦提到,現時香港沒有針對潑灑不明液體的罪行,相關案例亦不多,期望社會更關注有關事件,繼而推動更完善及更具針對性的法則。
另外,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倡議主任葉卓怡昨日質疑,本案判處罰款恐難收阻嚇,建議律政司就刑期上訴。律政司昨日回覆稱會研究判刑理由等資料,再決定是否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