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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推4措施助縮短樓宇維修工程籌組時間 包括訂承建商預審名單及進度時間表 (14:38)

政府夥拍市建局推出的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共收到1264宗合資格的申請,督導委員會正陸續審批,並在今年5月起向合資格樓宇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書。行政總監韋志成說,市建局在執行首兩輪2.0行動時,發現部分大廈維修工程因不同原因一拖再拖,故將加強4方面支援,包括引入預審名單、制定維修工程進度時間及編制招標文件等,估計由委聘樓宇維修工程顧問至批出工程合約的時間,將由以往平均大約43個月,大幅度縮短至最快19個月。

韋志成表示,留意到部分大廈業主因缺乏專業知識和經驗,對籌組維修工程無從入手,亦有個案因業主之間對工程範圍、招標安排和揀選工程承建商持不同意見,經多番討論仍未能達到共識,最終逾期仍未遵辦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故市建局已制定4方面措施,協助已參加第三輪「2.0行動」的業主或法團加快籌組樓宇維修工程的工作。

措施包括由市建局把關編制一套工程顧問和承建商「預審名單」並每年更新,以節省業主或法團了解和揀選時間;將委聘工程顧問、提交工程投標文件和委聘合資格的註冊承建商分為三個階段,並按照不同大廈和屋苑的住宅單位數目,清晰訂明每階段所需進行的工作和時間表;適時介入代發維修工程招標文件;並編制「強制驗樓計劃」範圍招標文件。

韋志成指出,現時市建局樓宇復修團隊每一名個案主任平均需要處理約80宗個案,若參與計劃的業主採取消極或怠慢的態度,令維修工程一再拖延,為了有效運用公共資源,市建局只能撤銷其資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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