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今日(21日)在港台《星期六問責》中建議,政府處理劣質劏房應循序漸進,指所設劏房整體面積最低標準應為7平方米,並由業主主動查驗、登記及整改不合規單位。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建議在劣質劏房被取締後,優先安置住戶中有長者、小孩的家庭,冀建立資料庫精準幫助劏房住戶。
鄭泳舜表示,對劣質劏房的定義及劃分方面,應考慮將7平方米作起步點,同時在劏房的通風、防火等規定問題處下足功夫。鄧家彪補充指,7平方米是較為穩健的考量,小面積劏房住戶多為單人住戶,而由於目前過渡房屋及簡約公屋未優先編配予一人住戶,若增至8、9甚至10平方米,或導致過多一人住戶遷出無法處理。
鄭又指,待具體指標確立後,劏房業主有責任聘請專業人士檢視劏房是否符合規定,如有不合規應在限期內改正,惟政府所設糾正期不應太短,他強調,應考慮到未必有足夠的過渡房屋、簡約公屋供劏房居民居住。
談及劏房被取締後居民安置問題,鄧家彪建議,應當優先將有長者、小童的家庭遷移至過度房屋及簡約公屋;他亦建議,所有劏房業主或代理應通報家庭劏房住戶的資料,如家庭人數等,冀建立政府資料庫,以精準扶貧。
鄧家彪並指自己同意上調資助出售房屋比例,惟應推動新方法,如設青年儲蓄計劃,令參與儲蓄計劃的年青人在儲蓄一定時間後,無需抽籤即可認購資助房屋。他強調不願見到有年青人為申請公屋、居屋忍痛「有薪不漲、有職不升」,希望藉此能夠打破社會流動之桎梏,鼓勵青年人向上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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