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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涉辱罵死因研訊證人罪成 官質疑邊後悔邊申法援上訴 (17:44)

外號「Lunch哥」的學生李國永和一名退休女保安涉於2020年辱罵一宗死因研訊的證人,裁定藐視法庭罪成,今(20日)於高等法院求情。李國永親撰求情信,指自己咎由自取,導致前途盡毀,「世界上沒有後悔藥」。法官陳慶偉表示,李國永一邊申請法援準備上訴,一邊表示後悔,質疑悔意流於表面。

原告為律政司長,答辯人為李國永(19歲)和賴瑞英(66歲)。控方甫開庭指,李國永本月4日交文件申請法援,尚待審批。辯方承認李有意上訴,同時他對3名證人「H女士」、「H先生」和「C小姐」受驚嚇感歉意,兩者沒有衝突。

法官陳慶偉讀出李國永的親筆信,李稱本案結局是咎由自取,「我一手一腳將自己推入犯人欄」;假如可以時光倒流,他希望重返西九龍法院,盡力阻止本案發生,亦會阻止賴瑞英和示威者聚集,以免死因庭證人受驚,改寫事件結局。李稱願意承擔一切惡果和刑責,他在審訊過程感受到3名證人眼神痛苦和不安,冀親口向證人道歉。他已明白事件嚴重性,並提升守法意識,沒有再犯法。

陳官批評,李國永只向3名證人致歉,沒有向法庭道歉,「今日懇求輕判、表露悔意,明日就申請上訴」,顯然否認責任。陳官提及,李就其他案件上訴,其悔意可能流於表面,而不是真誠後悔。辯方指李深切反省,冀法庭考慮他展開新生,為求情信給予完整比重。

庭上透露,李國永須負擔至少16.3萬元訟費。辯方求情指,李是普通學生,若支付巨額訟費,可能面臨破產,冀法庭下令他支付數千元。陳官聽畢求情,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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