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役的劍擊運動員招文韜涉在深井麗都花園升降機內從後擁抱陌生女子,早前被控一項非禮罪受審。裁判官朱文瀚今(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成,指即使他當時受酒精影響,「不代表完全沒有意識」,拒絕接納辯方稱行為屬「朋友式擁抱」,指男女授受不親是常識。被告須還押至10月4日判刑,以候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
被告招文韜(24歲)於2021至2023年為全職運動員,他現為城大四年級學生及兼任教練。辯方求情稱,劍擊隊總教練及劍術總會主席分別讚揚被告在體院刻苦耐勞,對劍擊有貢獻。辯方又指,被告沒觸碰事主性部位,案情輕微,望判處非即時監禁。裁判官認為具一定嚴重性,開放所有判刑選項。
裁判官今引述女事主X的證供,指她於去年12月23日返家時,她雙手捧著包裹乘搭升降機,同𨋢的被告沒按樓層按鈕,其間她遭被告從後擁抱,二人身體緊貼,X感驚慌遂推開被告離去。被告曾自辯稱,他當日教劍後和友人到酒吧飲酒,但他的記憶停留在酒吧內的事,他重看閉路電視片段就指自己無意圖擁抱X。
裁判官裁決指,X原先稱遭被告擁抱10多秒,她觀看片段後同意實為3秒,她的證供清晰明確、合符邏輯,接納她是誠實可靠的證人。但裁判官指,被告供辭是自相矛盾,他聲稱曾經「斷片」,但有時說只記得酒吧的事或部分事情,與「斷片」定義不符,反而是選擇性記得;他的證供不可信、不合理。
至於辯方陳辭指,即使攬腰是刻意舉動,不屬猥褻侵犯,裁判官反駁指,辯方所援引涉及親吻擁抱案例之中,被告和事主是師生關係,而本案被告和事主互不認識,兩案不能相提並論。裁判官指本案被告能從酒吧返回住所,他急步尾隨X步入升降機,突然攬著X約3秒,肯定其舉動是有意識,並且無合理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