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今(19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行動,審研當局收回公屋單位以再作編配的流程和安排。房委會現時翻新一個空置公屋單位的工作指標為44天,公署指過去3年翻新空置單位的平均所需時間接近目標,惟小部分單位超過100天才完成翻新,最長時間的一宗個案更為197天。公署認為隨着當局加強打擊濫用公屋,上訴個案料有所增加。
房委會及房協每年均會因不同原因,例如戶主離世、遷入院舍、購置資助出售房屋或違反租約等,收回公屋單位再重新編配。公署指,去年度(2023/24年度)房委會編配了約23600個單位,當中包括約19700個回收單位。隨着當局近年着力加強打濫,公署預期被收回的公屋單位數目會增加。根據現行程序,當局會在上訴期間暫緩收回單位。
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有效率地收回及翻新公屋單位可加快公屋輪候家庭「上樓」,故決定展開主動調查行動,詳細審研房屋署和房協收回公屋單位的流程及安排,包括翻新單位以再作編配的具體工序、租戶就『遷出通知書』提出上訴的程序等。
公署又指,不時收到投訴稱當局在收回公屋單位時,沒有妥善處理遷出戶主(特別是獨居戶主)遺留在單位內的物品,例如沒有聯絡有關戶主或其親人,以及在未得到戶主同意下將單位內的物品隨意棄掉。陳積志指,會審研被收回單位的戶主遺留在單位的物品的各種處理方法,並在有需要時提出適切的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