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女子前年在佐敦「詩凝美容」注射肉毒桿菌素後疑中毒,事後詩凝女董事及美容師被控無牌行醫等4罪。其中女董事早前認罪,美容師則在受審後被裁定一項無牌行醫罪成,案件今日(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表示,在事件中替受害人「落針」者是早前認罪的女董事,受審被告在案中唯一得益似乎只有200元佣金,角色輕微,最終判她監禁7星期。
被告劉璐(38歲,美容師)被控兩項非註冊醫生施行醫藥治療(包括外科手術)導致該人受人身傷害罪,早前被裁定一項罪名成立、一項罪脱,案件今日判刑。同案被告、詩凝美容董事張敏(44歲)早前承認3項無牌行醫罪,被判囚4個月。沒有律師代表的劉璐,今日向法庭呈遞一封求情信,然後補充道:「希望法官閣下可以俾一次機會我,我會安分守己、孝順父母同埋回饋社會。」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指,本案涉及有人受傷及共同犯罪情況,案情相當嚴重;惟根據案情,為受害者「落針」者是同案被告張敏,且劉璐在案中唯一得益,似乎只有200元佣金,而劉璐不一定要透過介紹他人注射涉案「瘦面針」,才能獲得200元得益。
林官認為,劉璐在本案的重要性及參與度相當低,法庭就張敏的判刑已能帶出阻嚇作用,最終判劉璐監禁7星期。判刑後,林官補充,有關刑罰已反映被告真誠相信張敏有權為受害人打針,並寄語被告勿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