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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認於東薈城自瀆及偷食物囚7周 求情冀接受精神科協助被官拒絕 (18:10)

一名八旬翁今年2月在東涌東薈城內自瀆,再於8月在同一商場的超市內偷取煙燻牛肉及橄欖等食物,共值300多元。他承認各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及盜竊罪,還押至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提及被告具有學識,其盜竊案底達10多項,就兩案無可避免須判監,批評他不應等到罪成判刑,才請法庭讓他求助,終判入獄7周。

被告張偉祥(84歲)報稱退休。辯方求情稱被告實有悔意。李官關注被告「財政好有問題」,而他甚有學識,但曾偷竊10多次,難以接納以精神問題作求情理由。辯方指,被告欠缺方案跟進,建議他接受精神科幫助,打破惡性循環,望給予最後一次機會。李官就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及盜竊罪判被告監禁2周及6周,其中1周分期執行。

庭上透露,被告首次干犯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情指,今年2月13日下午,被告於東薈城1期2樓會員櫃檯對面坐在路邊飲啤酒,他先把藍色外套放在大腿上,然後除褲及露出臀部,再在外套掩蓋之下手淫,商場的3名客戶服務職員目睹事件遂報警。被告在警誡下稱「我一時性衝動,先係嗰度自瀆啫,畀次機會喇」。

至8月31日下午,有職員見到被告在東薈城地庫的超市鬼鬼祟祟,將一罐橄欖、一包柑、兩包火腿、一包燻牛肉、一包燒豬肉及一包燒豬腩肉放入環保袋,並未有付款360.7元,他當場被截獲。被告表示「肚餓,未出綜援,一時貪心,所以偷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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