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警員涉2020年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進行反毒品掃蕩期間,襲擊露宿者及誣衊他們藏毒,又砸爛其糧食家當,以及遮蓋閉路電視鏡頭。8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10罪,事隔近4年於本年初受審,今(13日)在區院裁決。法官張潔宜裁定其中6人分別「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成,其餘罪名不成立,首兩名被告無罪釋放。罪成6人押後至10月8日求情,獲准保釋候判,兩罪成立的林華嘉在庭外表示感謝親友、「多謝我嘅公司嘅同事一路支持我哋」。
被告郭展昇、韓廷光、梁飛鵬、女警龐雋詩、林華嘉、莫志成、女警尹栢詩、陳守業(25至44歲)同屬深水埗特別職務隊第一隊,其中林華嘉為警長,其餘是警員,已遭停職。
庭上早前播放閉路電視片段可見,有警員在公園擊打物品、攀爬木柱及向鏡頭投擲濕紙巾。受害的六旬越南籍露宿者阮文山作供稱,曾遭3名男警撳手要求他揸刀,惟他不肯,於是被打踢至斷骨。事後有警員問阮「痛唔痛」、「有無怨恨」,警告阮不能住在涼亭,否則「又再嚟揼爛啲嘢」。另一受害的露宿者「阿十」Le Van Muoi 已去世。
郭展昇、梁飛鵬、陳守業被控在當年2月4日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辯方批評露宿者阮文山之證供,指梁飛鵬的確曾向阮展示一把刀,但片段沒顯示阮所供述般,有3名男警在阮不情願下按他的手在刀上打指模;醫生驗傷後沒指明骨折何時造成。辯方又指案發地點附近有另一被捕者,警員不大可能對阮濫用私刑,法官接納辯方批評阮的證供不盡不實、不合情理及不可信,3人此罪不成立。而被指沒即時舉報的韓廷光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脱。
至於林華嘉、莫志成、女警尹栢詩涉誣告露宿者「阿十」藏毒,法官翻查片段指阿十被截停時手上沒東西,帳幕下的物品可能不屬於他,3人故意誣告阿十,所以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林華嘉、陳守業曾用膠袋遮掩鏡頭,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龐雋詩警誡下曾稱,她為了驅趕昆蟲而向閉路電視鏡頭拋濕紙巾,法官指她弄濕紙巾前無望向鏡頭,不可能預知鏡頭上有昆蟲,因梁飛鵬未能爬上木樑,於是龐嘗試用濕紙巾遮蓋閉路電視鏡頭,2人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郭展昇另被控同月24日損壞露宿者阿十的財物,法官稱根據閉路電視片段,被毀物品理應不屬於阿十;公園內也有露宿者遺棄的物品,即使物品看似排列整齊,也不能肯定它們屬於露宿者,因此裁定郭兩項刑毀罪脫。韓廷光另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