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建築項目分判商的兩名前模板「工頭」今(12日)遭廉署起訴,二人被指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從兩名工人處索取並接受共44000元賄款。二人均獲廉署准予保釋,下星期一(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廉署指兩名工人日薪為1450元,兩名被告每日向他們徵收200元賄款。
兩名被告謝藍雄淇(33歲)、劉偉(47歲)為碧海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前模板「工頭」,案發時兩名被告擔任模板「工頭」,負責在觀塘一房屋署轄下公屋建築項目中監督其他模板工人。其中謝藍雄淇被指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間,先後七次從兩名工人收取39000元賄款,以此作為條件醫用該兩名工人;劉偉則被指於2022年7月以同樣的名目,向上述兩人索取回佣,其中一人上交4800元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