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街市遭受水浸困擾多年,更有夾雜排泄物的污水湧入街市,影響商戶生意。承租商昨(11日)入稟高等法院指,房委會沒有維修水管和疏通沙井渠,導致街市環境惡劣。承租商要求法庭頒令,房委會須立即展開維修工程,並向房委會追討損失。
房屋署回覆查詢指,葵涌街市為房委會轄下的整體承租街市,署方一向重視轄下非住宅物業的保養和維修工作,對於承租者提出涉及維護和修理工作的請求,均會按照租約條款處理。就本案情況,房屋署表示,因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原告利揚投資有限公司,為街市承租商;被告香港房屋委員會,為葵涌商場業主,管理葵涌街市和兩層商場。入稟狀指早於2005年,原告已是街市租戶,直至去年11月,雙方簽署為期3年的租約,月租100萬元。從2017年至2023年間,葵涌街市面臨不少衛生問題,包括冷氣機漏水、管理處天花滲水、行人路有污漬和傳出惡臭,以及上角街入口附近的沙井堵塞,導致街市攤檔水浸,水深超過一呎,商戶無法做生意。
根據入稟狀,原告董事和房委會物管部門去年6月開始商討續租,原告要求房委會跟進街市問題。房委會代表10月承諾改善街市環境,包括更換水管和安裝冷氣等。不過,街市環境問題從去年11月起惡化,例如上角街入口的消防喉轆漏水、天花水管滲水,更有攤檔的天花水管破裂,水柱流入攤檔內。房委會11月24日維修商場水管,導致污水濺到街市商戶和貨品。截至入稟當日,街市仍受水浸問題困擾。
入稟狀提及,街市冷氣機去年12月故障,不久機件脫落,目前大部分冷氣機故障。另從去年11月起,街市廁所附近的沙井堵塞,夾雜糞便及排泄物的污水湧入街市,攤檔傳出惡臭。原告每次發現問題,均即時通報房委會,惟房委會尚未做任何維修工程,沒有兌現續租時的承諾,原告質疑為「失實陳述」。
原告投訴房委會沒有維持街市環境潔淨,亦沒有定期維修和檢查水管等,屬違反租約。由於街市衛生欠佳,原告被迫放棄出租空置攤位,亦要花大量時間和精力與房委會周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