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私人住宅屋苑前保安主管涉嫌從4名下屬保安員收賄共逾1萬元,作為在編更時,為該4名下屬編配可獲額外津貼的更份,昨日(9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被控5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獲准保釋,明日(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鄧廣祥(59歲)於2021年8月至2023年2月期間任職北角私人住宅屋苑百福花園夜更保安主管,負責監督所有夜更保安員,並會分配他們的工作及編配更份。被告及該屋苑所有保安員均由百福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百福花園法團)聘請。由於該屋苑保安員人手短缺,部分夜更保安員會被編配特別更份,即當值時須同時負責多於一個「座頭」的保安工作。自2022年1月起,保安員在特別更份當值可獲該屋苑法團發放每更150元的津貼。
廉署指,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於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期間,先後多次從4名下屬保安員收取每月300元的賄款,合共逾1萬元,以給該4名下屬編配特別更份。調查又發現,部分下屬後來拒絕向被告支付賄款後,懷疑因此被暫停編配任何特別更份,甚至在工作上獲被告故意作出種種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