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時任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涉於2019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編制或傳閱一份列出部分應徵者的名單作優待,過程中亦無申報利益衝突,其中被告羅世華承認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餘下7人則不認罪,案件今(23日)於在區院續審。庭上控方傳召首位證人、時任食環署聘用組總行政主任蕭秀嫻。她指出遴選小組成員無必要編制及傳閱非官方的應徵者名單,影響面試判斷,發送者將其傳閱更是泄露內部文件內容,違反政府保密原則及面試公開、公平、及具競爭力的原則,接收者亦應有責任舉報及申報利益衝突。
蕭秀嫻於2017至2023年間,擔任食環署聘用組總行政主任,其間負責統籌及管理招聘事務,包括「2019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她表示,2019年面試前,遴選小組成員會收到應徵者的名單,食環署和時任招聘組行政主任陳學基亦已舉辦過工作坊、派發內含申報利益衝突指引的文件夾及傳送電郵給所有成員,提醒他們需就名單申報利益衝突,包括是否與應徵者具私人利益關係、親屬或朋友關係等,當時亦有說明不可能羅列所有會導致利益衝突的情況,指示成員若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可向招聘組查詢。
蕭續稱,成員先前只就着名單內的姓名而無法辨認應徵者,繼而沒有申報的情况「有都唔出奇」,但面試前成員會獲得應徵者的資料及照片,屆時若發現有利益衝突,亦需即時向署方申報,讓招聘組作適當安排,例如安排相關應徵者到另一個地方面試。
早前認罪並轉為控方證人的被告羅世華預計下周一(26日)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