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二級懲教助理涉在壁屋懲教所用木棍捅傷18歲還押男子的肛門,事後訛稱事主自己用筆劃傷肛門,二級懲教助理和4名同倉囚犯被控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沒舉報事件的前一級懲教助理另案被控藉公職中作出不當行為罪,今(23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辯方反對控方申請兩案合併,裁判官王證瑜批准案件合併並轉介至區院,將於9月12日早上答辯。
原案5名被告為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33歲)、李梓睿(19歲)、何力桓(20歲)、李宇軒(19歲)及林承蔚(20歲),同被控2023年12月26日在壁屋懲教所樓梯意圖使趙姓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傷害趙。譚力翀另被控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4日間與趙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訛稱趙的傷勢是趙自己用筆劃傷其肛門。
另案被告郭紹輝(55歲)為已退休的一級懲教助理,他被控於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7日間執行公職期間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未能執行作為部門主管的職責,以及未能舉報譚力翀襲擊趙姓男子。郭紹輝繼續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外出,何力桓的保釋申請被拒,5名被告續還押懲教看管。
對於控方申請合併兩案及轉介區院,辯方為郭紹輝提出反對,指郭的案件原本只涉2名證人,合併案件後將傳召36名證人,他們作供聚焦事件不同,令案件更複雜。控方指,兩案有共同證人,合併案件不會對被告不公,亦可節省法庭時間。王官聽罷雙方陳辭指,考慮到所知情况及大部分相同事實證供而批准合併案件,認為不會造成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