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午(21日)突擊搜查廣東道一單位,搗破一個賣淫場所,檢獲記帳簿、避孕套、毛巾等證物,拘捕一名53歲男子。他已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現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件將於9月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午(21日)突擊搜查廣東道一單位,搗破一個賣淫場所,檢獲記帳簿、避孕套、毛巾等證物,拘捕一名53歲男子。他已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現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件將於9月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