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頭角分區時任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三度在殘廁迫醉酒的女下屬替自己口交等,其後又襲擊下屬一案,今(16日)在區院第5日審訊。女事主作供期間至少兩次大哭,法官應控方申請,批准讓一名女總督察在她身旁安撫情緒;辯方另外問及事主為何遭被告拖行返回餐桌時,會有指手劃腳的動作,事主重申她已回答,斥辯方不斷重複提問,「你可唔可以專業少少呀律師!」
被告陸振中(43歲)被控3項非禮罪、各一項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普通襲擊罪。辯方大律師鄭明斌盤問女事主X時播放報稱第三次非禮事件發生後、2023年6月23日約凌晨12時15分的閉路電視畫面。辯方指出X雙手分別挽著被告手臂,繼而摟著其腰部,X指她酒後腳步漂浮、全身乏力,「附近有嘢就捉住」,被告有拖行她走路。
辯方其後多番追問X有關被告拖行她至返回餐桌的過程的細節,X重申她對拖行的動作有些少記憶,並大哭指「我真係記得⋯⋯你又捉我字蝨⋯⋯你想我點答!好攰呀!」語畢即尖叫,屏風後傳出拍打硬物的聲音,法官將案押後片刻。休庭後控方申請X作供期間讓一名女督察在身旁安撫其情緒,辯方不反對。辯方問何時開始X由遭拖行變成不用被拖行,法官提醒辯方證人未必能回答,著留意審訊進度。
X續表示,她記得被告一直捉著她,直至快返回餐桌才放手,她曾指手劃腳,但絕無辯方形容「拍打」或「撫摸」被告。辯方問被告是用哪一隻手捉X,X回應片段能清楚看見,她解釋不到為何自己會指手劃腳,辯方追問原因。控方稱X已回答,X斥辯方「點解成日答咗你都要再問,我真係答咗你喇,你可唔可以專業少少呀律師!你專業少少啦!」